我在安徽調研時瞭解到,有些水泥企業將垃圾氣化技術與水泥窯幹法工藝結合,開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垃圾焚燒技術。從安徽銅陵、貴州貴定兩處示範專案投產運營情況看,各項指標均優於國內外相關標準。但該技術專案作為公益事業和環保產業,前期投入較大,還需要相關政策扶持。
為此建議:
一、制訂產業准入“門檻”。通過明確污染物控制等技術標準,綜合考慮地域分佈、市場需求等因素,編制適合建設垃圾處理專案的水泥企業和生產線名錄。禁止使用不達標處理工藝和技術,防止一哄而上、良莠不齊,帶來新的垃圾處理問題。
二、合理規劃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優先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專案。如城市周邊60公里以內有合適水泥企業,應禁止建設垃圾填埋場,已存在的填埋場應逐步終止使用。確實無法建設水泥窯處置垃圾專案的區域,再規劃普通垃圾焚燒發電廠。
三、創新環保類公共服務產品經營模式。可以結合財政部“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試點”,即社會資本投資基礎設施建設,通過“使用者付費”和“政府付費”獲得投資回報。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行管理,獨立核算,公平競爭。政府以購買公共服務方式,依據法規和合同進行交易與監管。
四、給予財稅扶持。建議通過合理財稅政策讓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專案享受公平待遇,留出合理利潤空間,特別在專案審批、資金投入、產品補貼、稅收減免、低息貸款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
資訊來源:人民政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