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关于推进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功能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函》和《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通则》的管理要求,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021年12月16日下午,玉林市应急局张波科长协同市生态环境局陈聪科长,在兴业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到兴业海创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兴业海创生产处副处长王国栋及安全环保处相关管理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重点检查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开展演练等情况,并对公司分管负责人职责分工落实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检查结束后,张波对此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台账清单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总结,首先对公司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存在的不足提出管理建议。
最后,陈聪要求,兴业海创要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相关记录台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形成闭环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