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山海创于2020年12月5日邀请有关专家对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专家组一行认真听取了保山海创项目汇报,仔细查阅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情况和竣工验收等资料;围绕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内容进行了提问、点评和讨论,提出了指导意见;经现场查勘、实地验证,专家组一致同意保山海创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至此,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圆满完成,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要求。后期,保山海创将持续严格遵守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不断完善现场安全设施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