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关于《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条例所称新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非化石能源。
鼓励畜禽养殖场、畜禽屠宰场、酿造厂等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以及其他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清洁高效地生产生物天然气,支持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
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质燃料,发展生物质热电气肥联产,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
鼓励采用清洁环保的先进发电技术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