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落实,水处理行业在“总量控制”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质量控制”上来说,还任重而道远。饮用水深度处理、污水提标改造和污废水资源化回用领域的市场规模十分广阔。
一、饮用水深度处理领域
我国目前的饮用水标准为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自2012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国家认可的专业水质检测机构对占全国城市公共供水能力80%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了抽样检测。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
城市化的进程都是与各自的母亲河水系分不开的,对水质的关注和认识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体上讲,水质标准的发展可分为:卫生、安全和健康三个阶段。利记·sbobet官网已经经历了卫生阶段,现在正处于水质安全的阶段,健康的理念正在萌芽和发展中。从2016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和部分有条件的县级单位需定期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其中前者需每月一公开,后者需一季度一公开。
在此背景下,全国上海、杭州、深圳等地分别制定发布了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对现有的饮用水标准进行提升,一方面是引导供水企业提高饮用水水质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政府主管部门回应社会公众迫切关心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强化政府监管的有力举措。上述地方政府的举措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目前很多地区已出台相关举措,推动了饮用水深度处理市场的快速成长。
二、污水深度处理领域
近年来随着水环境压力的加大,我国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不断提升。
2015年国家环保部发布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某些控制项目已经达到地表IV类水标准。除此之外,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均出台了地方的污水排放标准,均严于现行国家标准。
韦伯咨询了解到, 2017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94.54%,县城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90.21%,从污水处理率来看目前均已达到十三五要求。但是当前国家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由原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一级B标准提升为一级A或者更高标准。为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迫在眉睫。
据住建部发布的数据,2017年全国仅城市就有2,209座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规模15,743万立方米/日。为推动落实“水十条”任务要求,生态环境部建立了覆盖所有处理规模0.0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清单,目前《全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清单》已经公布,其中第一批清单涵盖了上海、福建、广东、甘肃、宁夏的998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逾4,425万立方米,名单明确了到2020年底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和目前实际执行的排放标准。其中,面临提标(2020年底应执行排放标准高于当前排放标准)的处理规模逾3,038万立方米/日,约占68%。污水提标改造需求带来的深度水处理市场增量可观。
三、再生水、新生水与资源化领域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指出,我国应进一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规模增长”向 “提质增效”转变,由“污水处理”向“再生利用”转变,全面提升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
我国目前再生水处于起步阶段,京津冀地区相对超前。截至2017年,京津冀地区的再生水利用率已超过35.0%,而其他城市和县城不足5%。《“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1,505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1,214万吨/日,县城291万吨/日,再生水开发利用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
污废水资源化是通过对污废水进行深加工,提取污废水中的水、盐等有价值的资源,实现水中价值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商业价值,变废为宝,物尽其用,资源循环。资源化对技术和工艺等要求更高,挑战更大,环保水务行业的科技创新和跨界成果运用,加快了污废水资源化市场开发的进程。因此,新生水市场应运而生。新生水是利用超滤和反渗透双膜先进技术,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加工成高品质再生水,达到饮用水标准或高品质工业用水。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和产业界正在探索新生水开发利用的新模式。
污水再生利用是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污染的根本途径。水环境问题的根源在污水,构建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是城镇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