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2021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结果的公示,2021年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有14个,撤销试点城市1个,名单如下:
根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经第三方机构论证,初步确定了通过验收和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0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三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1965397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传真:010-58934756
附件1: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名单
附件2: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名单
1.乌海市
2.绍兴市
3.铜陵市
4.厦门市
5.焦作市
6.娄底市
7.株洲市
8.重庆市涪陵区
9.南充市
10.拉萨市
11.西安市
12.延安市
13.白银市
14.大庆市
附件2 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
1.天津市和平区(主动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