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近年来,全国各地着力开展生活工作,上海等地颁布地方性法规,推行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
但从全国情况看,垃圾分类还存在着分类投放不主动、分类收集不清晰、分类运输不协调、分类处理不匹配等问题。比如,居民意识要变为自觉行动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垃圾桶设置未建立统一标准,各地方垃圾桶配备情况五花八门;缺少甚至没有配备专门的垃圾收运车,导致前端环节已分类的垃圾混装;已分类垃圾与后端处置能力不匹配,废玻璃等找不到后端的处理部门和公司,等等。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如制度执行力不足、宣传不到位、惩处不及时等;也有客观原因,如设备陈旧简陋、处理技术能力不足等。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对垃圾分类示范的小区,可以从“以奖为主”过渡到“奖惩结合”,对拒不配合正确垃圾分类的居民,提高垃圾处置费或物业管理费。或者实行罚款处罚,将居民的垃圾分类记录与征信挂钩,逐渐加大约束和处罚力度,逐步实现强制垃圾分类。
提高垃圾前端分类水平。配备数量足够、质量合格、不同大类垃圾的专门收集桶,严禁混装不同种类垃圾。对电池类等有害垃圾中的可回收物进行单独回收,出售电池的超市和店铺有义务回收电池,可试行居民和店主按一定比例分配的有偿回收方案。统一标准,除颜色外,垃圾桶大小规格也需统一,以利于专用垃圾车自动或半自动高效收运,且尽可能一步到位,避免后续升级换代时产生浪费。
提高垃圾中端运输效率。加强市政环卫、街道、社区、物业之间协同和衔接,明确责任人,以保障整个垃圾分类回收处置系统高效和高质量运行。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或个人参与垃圾运输。改造或新增垃圾周转站、垃圾房并设置不同垃圾池,对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独立压缩,以提升垃圾收运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处理需要。
提高垃圾后端处理能力。将原有垃圾分类做进一步更合理的细分,以有利于垃圾桶的科学设置及后端垃圾处置,如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和设置垃圾桶。提高对不同种类垃圾处理能力,坚持以“焚烧 残渣填埋”为主、有机垃圾适度综合利用的垃圾处理方式,增加经费投入,稳固垃圾处理基础设备设施,对不同种类垃圾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强制回收后的废旧电池也可返回生产厂家或专门公司处理,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的高新技术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