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生活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黑龙江省为打造“无废城市”,编制了《黑龙江省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布局规划(2019-2035年)》。《规划》指出,按2017年人口核算,黑龙江省总产生量达到3.48万吨/日,与目前的实际2.46万吨/日处理能力差距较大。为此,《规划》提出了近期、中期、远期规划。
生活垃圾近期新扩建厂11座
近期规划
新建、扩建垃圾焚烧厂14座,其中,新建11座、扩建3座,全部为焚烧发电工艺,新增处理能力1.345万吨/日。至2020年,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885万吨/日,其中焚烧工艺处理能力1.985万吨/日,其他工艺处理能力达到1.91万吨/日。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80处存量垃圾治理任务。
中期规划
新建、扩建垃圾焚烧厂31座。其中,新建29座,扩建2座,全部为焚烧发电工艺,新增处理能力1.31万吨/日。至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385万吨/日,其中焚烧工艺处理能力达到3.295万吨/日,其他工艺处理能力达到1.09万吨/日。
远期规划
新建、扩建垃圾焚烧厂13座。其中,新建7座,扩建6座,全部为焚烧工艺,新增处理能力0.42万吨/日。至2035年,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88万吨/日,其中焚烧工艺处理能力达到3.715万吨/日,其他工艺处理能力达到0.165万吨/日。
到2020年所有设区市餐厨垃圾均无害化处理
在餐厨垃圾治理布局规划方面,《规划》要求,黑龙江省全部设区市在2020年之前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未建成的设区市应转运至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实现到2020年所有设区市餐厨垃圾均能无害化处理。
在处理能力及设施规划方面,近期:增加910吨/日,建设10座处理厂;中期:增加1220吨/日,建设30座处理厂;远期:增加1397吨/日,建设41座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