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已經有城市利用水泥窯開展了垃圾協同處理工作。實踐表明,水泥窯協同處理城市垃圾優點突出,可利用現有工業設施,不增加土地,環境擾動小,處置效果好,投資少,運行費用低,是群眾普遍歡迎的好方法。
針對目前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理城市垃圾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統籌規劃,將水泥窯協同處置納入城市基礎設施。雖然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有諸多優越性,但目前推進緩慢。當前急需做好頂層設計,一是在有條件的地區,將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寫入有關地區法律法規。二是在有條件的地區,在城市整體規劃中,加入垃圾廢棄物水泥窯協同處置內容。建議在一定的城市半徑內,統籌規劃垃圾填埋、垃圾發電、水泥窯協同處置,並優先選擇水泥窯協同處置方法。幾種處置方法應統籌列入城市規劃,財稅政策一視同仁,同等對待。
二、開展示範城市建設、發佈行業准入許可。在總結經驗基礎上,進一步選擇有水泥窯資源的城市或地區,開展示範城市建設工作。建議發改委、工信部、科技部、住建部等部門給予支持,地方主要領導負責,限期完成示範任務。結合建立示範城市,著重解決三方面問題:一是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多種方式並存,系統化處理垃圾廢棄物模式。二是圍繞垃圾處理,建立政府、企業共同參與城市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模式。三是在中央和地方政策推動下,研究試行有關財稅政策。通過示範城市,儘快研究發佈行業准入許可制度,頒佈工業設施標準。
三、擴大社會宣傳力度。建議相關部門組織一些參觀視察或者組織一些專家學者開展專題宣傳活動,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增加專題講授內容,同時加大媒體宣傳報導力度。
資訊來源:人民政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