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临沂市打好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从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持续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能力等重点任务着手,加快实施“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强化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实现全部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基本匹配,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基本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不低于85%、87%、90%,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动态评估,对本方案实施情况,每年开展一次评估。2021年,对本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考核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启动问责程序。
存在问题:我市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
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当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和实际需求之间有较大差距。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分布广,但处置方式相对单一,物化处置项目尚未建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煤焦油、金属表面酸(碱)洗处理污泥、废包装桶、高浓度废盐等部分危险废物无利用处置能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目前临港区临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临沂市临沭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投入运行,郯城县、沂水县2个集中处置项目及兰陵县、费县2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尚未建成投运,短期内无法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
二是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小、种类少、分布散的小微企业数量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危险废物长期贮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特别是企业建设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营水平、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
三是社会层面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重气、重水、轻渣现象较为突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量薄弱,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应对措施:五大措施打好攻坚战
1.强化源头控制 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
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促进企业从源头削减或避免危险废物产生。
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案。对辖区内危险废物长期贮存不处置、处置难度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县区,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
不断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
不断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社会化各类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机动车维修废物、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危险废物管理规范。2018年12月底前,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等按照牵头职责分别制定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落实工作方案。针对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电镀污泥、废铅蓄电池、含铬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优先采用列入《2017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的污染控制技术。
2.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明年,基本消除危险废物长期贮存环境风险
到2018年年底,所有电解铝电解槽维修废渣、煤焦油、医药废物、高浓度含盐废物、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得到规范贮存。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到2019年年底,基本消除危险废物长期贮存环境风险。
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4县要加快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设施、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进度。2020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投运4个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项目、2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补齐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鼓励园区内企业间循环利用危险废物,畅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运行渠道,形成企业间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协作链网,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
3.提升能力 建立体系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
强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促进处置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处置能力储备和预案管理,确保形成覆盖城乡、满足需求、持续稳定的处置能力。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到2020年,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4.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 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分批分类调整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2018年12月31日起,禁止进口废五金、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2019年12月31日起,禁止进口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到2019年年底前,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强化进口固体废物原料检验检疫,严格执行新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严防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入境。针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明的固体废物,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走私专项行动,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废物行为,对专项打击走私行动中发现的“洋垃圾”,坚决予以退运、销毁或无害化处置。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固体废物进口和后续监管,对无牌无照、非法经营、储存“洋垃圾”店铺、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从严控制进口废物数量,从严从紧把控,压减固体废物进口数量。开展对进口加工利用企业和固体废物集散地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监管,及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能力
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探索建设危险废物收集网络、贮存设施,并依托危险废物收集网络、贮存设施,建立机动车拆解维修、各类实验室、农药废弃包装物等特种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2020年年底前,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日常管理等信息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