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需求保持较快增长,垃圾清运量持续增长,处理能力相对不足。2005年-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从42.99%提升至58.52%,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使得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持续较快增长。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到2020年,城镇化率将提升至60%左右。伴随城镇化持续推进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升推动,预计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及清运量将持续。
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来看,若考虑无害化处理率更低的县镇及农村,则城镇生活垃圾历史堆存量的数字将更为庞大。要缓解当前垃圾围城的压力,改善城镇人居生活环境,加大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是必然要求,而这也将为垃圾处理市场的发展带来广阔的空间。
2017年1月,发改委颁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提出,要加快垃圾无害化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县城(建成区)、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80%以上和70%以上。
焚烧发电优势突出,渐成主流趋势。设备主要包括垃圾储池、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和烟气净化与处理设备。其中,焚烧炉是关键的核心设备,其好坏直接关系整个焚烧过程的成功与否。目前,炉排焚烧炉、流化床焚烧炉、旋转窑焚烧炉和热解气化焚烧炉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中均有应用,但主要以炉排焚烧炉和流化床焚烧炉为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具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突出优势,能较好解决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而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问题;同时,目前焚烧技术较为成熟,设备国产化程度不断提高,使用成本的逐步下降,也为其加快应用创造条件。焚烧发电在无害化处理能力中的比重则从12.9%提高至37.5%,成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
在“十三五”规划中还要求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省市等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填埋焚烧残渣和应急使用,填埋场的这一功能转向又将会为垃圾焚烧释放更多的市场空间。到2020年,焚烧发电市场规模超1,500亿元。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59.14万吨/日,测算2017-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投入规模达1,677亿元(年均419亿元),市场空间仍然广阔。
危废处置景气度提升,发展潜力巨大,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监管执法的不断强化,将为行业加快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产生量快速增长加实际或被严重低估。由于危废监管相对滞后,我国危废还存在底数不清问题,尚有大量危废并未纳入到环保部门统计范围,实际的危废产生量或被严重低估。危废实际经营规模较小,处置缺口巨大。根据原环保部发布的《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6年,全国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为1,629万吨(含收集23万吨),仅为原环保部公布的危废产生量5,347万吨的30.47%,处置缺口巨大。
危险废物的危害:危险废物具有多种危害特性,主要表现为:(1)威胁环境质量:危险废物大多具有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其产生、储存、运输以及处置过程中均能够对土壤、水体及大气造成污染。(2)影响人体健康:短期地,人们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危险废物能引起急性中毒等;长期地,人们重复接触危险废物可造成致癌、致畸、致变等。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较一般固体废物更大,且这种危害通常具有长期性、潜伏性和滞后性,对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监管执法升级,行业景气度提升。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文要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就《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两项国标公开征求意见。另外,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相继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清废行动2018”等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并配合公安部开展了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工作。
政策落实低于预期;项目落地缓慢;监管执法力度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致一些原因还是会导致不良后果。但在行业层面,环保政策利好频出。生态环境部组建、生态环境部三定方案出炉,使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发文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持续推进,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及监管执法持续高压,进一步助推提升行业景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