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边境经济合作区(金三角工业园区)
公示内容:《附件1、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附件2、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祁政皓 联系电话:15120492800
联系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边境经济合作区(金三角工业园区)
附件:
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